4月1日下午,西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区人民法院代院长杨越同志提名,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张绍辉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决定任命张绍辉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任命张芳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任命孟阳、邓睿、褚嬴、吴娴、葛吟秋、武云6名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西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增同志为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书。
李增同志为张绍辉同志颁发任命书
李增同志为孟阳同志颁发任命书
李增同志为褚嬴同志颁发任命书
李增同志为葛吟秋同志颁发任命书
张芳副院长代表新任命同志作表态发言。张芳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水平,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做法律上的专业人。二是公正司法,勤勉尽职,摆正位置,勇于担当。人民法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这一防线守护人的一员,将摆正位置,识大体,顾大局,勇于承担责任,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三是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处处以党员领导干部标准、法官的行为准则约束自己,筑牢防线,始终牢记手中的审判权来自于人民的赋予,始终将审判工作置于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
最后,张绍辉副院长作为领誓人,与全体新任命人员共同进行宪法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