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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肇事逃逸”,不存在的!西山法院启用“电子封条”查封涉案房产
  发布时间:2020-04-03 10:15:22 打印 字号: | |

“该房屋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本院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任何破坏本设备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处罚”。




4月2日,西山法院启用“电子封条”对位于昆明市官渡区矣六街道办事处绿色轩雨庭小区的一处涉案房产进行查封。






以往法院查封房产采取的是张贴纸质封条的方式,纸质封条易被人为损毁且难以查找“肇事者”,给执行工作带来了极大不便,而 “电子封条”的启用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






“电子封条”内置摄像头感应装置,可对查封房产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和取证,一旦有人试图破坏“电子封条”打开房门,设备内置报警器便会自动播放法院的警告语音,告知擅自破坏封条的法律后果,同时将破坏者违法行为的现场照片发送至执行员手机终端,有助于迅速采取下一步措施。


执行干警对电子封条进行测试




此外,电子封条上印有二维码,通过手机扫描,可以查看相关法律文书,了解房屋被查封的原因和破坏封条的后果。








“电子封条”的启用,能够有效震慑被执行人,督促其及时履行义务,保障申请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西山法院将进一步推广“电子封条”的使用,努力打造“互联网+智慧执行”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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