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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创新|交通案件在线处理!西山法院创新开展“道交一体化”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0-04-10 09:31:02 打印 字号: | |


随着昆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

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迅猛增长,

道路交通事故频发。


    面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激增,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显得十分必要,有利于促进道交纠纷的预防和化解,更有利于社会治理模式的改革和创新。


    今年三月以来,西山法院作为云南省首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改革试点法院,在院党组的关心和重视下,立案及速裁团队以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凝聚先锋力量,扎实深入研究,创新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解决机制。



那么,什么是“道交一体化”平台?

这个平台能给大家提供什么便利?
有哪些特色和亮点?

别急,听小编一一道来。



 该平台具有如下特点:

一、多部门信息共享互通和工作衔接。通过与公安、各大保险公司、鉴定机构进行数据共享。

二、全流程网上业务处理。借助该平台,可实现道交案件理赔计算、调解、鉴定、诉讼、理赔等道交案件全流程的网上一体化操作。

三、赔付费用自动计算

四、法律文书电子送达。

五、一键理赔。



对于这项改革试点工作,

西山法院又是如何做的呢?

我们接着往下看!


党建引领创新发展,全方位开展试点工作


  2020年3月31日,西山法院积极联络区公安局、区司法局、保险行业协会的调解员,邀请调解员到法院召开协调会议,共同研究制定“道交一体化”工作方案,加强系统培训;与技术公司充分联系沟通,由技术公司人员对西山法院使用该平台的法官、法官助理及调解员进行了专场培训,学习调解员端如何登陆及在线审查材料、调解的流程,并开通使用账号


与来自区公安局、区司法局、保险协会的调解员共同协商制定道交一体化工作方案



  立案及速裁团队尹夏宇法官还对调解员进行了相关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调解技巧、调解方式等,此外共同学习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通知》。

调解员集中培训道交一体化平台的使用并展开业务学习

保险行业特邀调解员



  通知中明确规定侵权行为发生在202041日后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适用上述城镇居民赔偿标准,对侵权行为发生在202041日前的案件,不适用上述标准。


  立案速裁团队褚嬴法官、尹夏宇法官还到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四大队就该试点工作的开展进行沟通交流,讨论了具体工作措施、对接方案等。


立案及速裁团队法官到交警四大队开展交流



  紧密联系“两个一站式”及“繁简分流”,创新开展试点工作


  西山法院创新开展“道交一体化”工作,将该机制与人民法院的“两个一站式”工作相结合,将区司法局、区公安局、银保监和保险行业协会的调解员纳入特邀调解员范围。完善了特邀调解员名册,与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司法局、银保监和保险行业协会建立党建多元诉调对接关系,整合各方调解力量。


  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当事人可以在线提交调解申请,调解员登录平台,收到调解申请后亦可在线进行调解,增加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诉前解决的可能。在纠纷形成的各环节均安排调解力量介入,从源头到诉前再到诉讼前后端的分层递进,加大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诉前调解力度,争取尽可能多地将该类纠纷在诉前解决。


  将该机制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相结合,丰富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诉前的多元解决方式,进一步推进符合条件的该类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同时在诉讼中充分运用电子送达、采用简化的要素式文书等举措,推进繁简分流工作,不仅能够减少法官的负担,同时更加便利当事人,有助于纠纷一次性化解。

 


  自“道交一体化”试点工作开展至今,西山法院大力推广,积极引导当事人使用该平台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共诉前调解成功23件,诉中调解成功7件,实现网络在线调解,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与区公安局、司法局、保险监管机构做到信息联通成果共享,努力提高案件处理的智能化、法治化、多元化。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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