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申请再审诉讼指南
什么是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是指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确有错误,请求启动再审撤销、变更生效裁判的诉讼行为,是当事人拥有的法定程序性权利。
申请再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时,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正本及与被申请人数量相对应的副本;
(二)原审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三)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公民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证明材料;
(四)根据案件需要,提交支持法定再审事由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发现新的证据为由申请再审的,应当同时提交新的证据;
(五)申请再审人或人民法院认为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再审的期限
当事人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哪些案件不得申请再审?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
哪些案件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
再审申请书应载明的事项:
(一)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为个人的应注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地、联系电话;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注明其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二)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三)具体的再审请求;
(四)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