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20年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1.财务收支预算总表(表1-1)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1-2)
3.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表1-3)
4.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预算总表(表2)
5.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
6.项目支出预算表(表4-1)
7.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表4-2)
8.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表4-3)
9.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支出预算表(表5)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6)
11.政府采购预算表(表7)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表8)
13.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表9-1)
14.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表9-2)
15.新增资产配置表(表10)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我院系国家审判机关,办理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类型案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9人,其中:行政编制12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2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6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21辆,在编实有车辆2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289.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89.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比2019年增长210.97万元,上升4.15%。主要原因:收案件数量上升。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5,289.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71.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3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71.38万元(本级财力4,378.38万元,执法办案补助93.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80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2019年增长210.97万元,上升4.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93.54万元,上升3.81%,上年结转增加17.43万元。本年收入中,本级财力增加94.54万元,增长2.2%,执法办案补助减少252万元,下降73.04%,收费成本补偿增加351万元,上升78.17%。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89.72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的支出4,37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4.32万元;项目支出1,764.06万元),执法办案补助93.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800.00万元,上年结转安排的支出18.34万元。
支出5,28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4.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1.7万,增长4.88%,主要原因:人员增减变动等;项目支出1,764.0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16万元,下降1.52%,主要原因分析: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提升财政资源使用效益。
(一)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预算02表)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2056.91万元,主要用于法院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1764.06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开支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2.56万元,主要用于法院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1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人员退休时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19.14万元,主要用于法院为公务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0.17万元,主要用于法院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1万元,主要用于法院为职工缴纳的重特病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69.9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预算01-3)
基本工资5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4.3万元)。
津贴补贴90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6.61万元,项目支出6.82万元)。
奖金27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42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56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1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9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14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7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万元)。
住房公积金16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94万元)。
办公费26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4万元,项目支出238.3万元)。
印刷费5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万元,项目支出47.99万元)。
水费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万元)。
电费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万元)。
邮电费7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8万元,项目支出59.8万元)。
物业管理费16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万元,项目支出154.88万元)。
差旅费8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42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
维修(护)费14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万元,项目支出146.01万元)。
租赁费14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1.94万元)。
会议费4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00万元)。
培训费20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9万元,项目支出188.4万元)。
公务接待费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万元)。
被装购置费2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7.46万元)。
劳务费97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70.87万元)。
委托业务费44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434.86万元)。
工会经费2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3万元)。
福利费23.23元(其中:基本支出23.23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28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2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09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3万元,项目支出43.4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70.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0.2万元)。
专用设备购置2.3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33万元)。
大型修缮13.8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3.80万元)。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25.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5.00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1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0项,采购预算总额836.57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9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下降4.0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6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4.17%。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3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3.9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3.95%。
减少原因:厉行节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办案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依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要加大执法办案保障力度,为执行工作提供坚强后盾,要坚持全局观念,各项保障要与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力度匹配,以强大后方确保满足一线战斗需要;基本解决执行难是目前法院亟待解决的一大问题,是该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需求的迫切性,通过项目实施,达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预期效果。2020年该项目主要开展内容为:印刷费、邮寄费、办公费、电子卷宗扫描、租赁费、法制宣传服务、维修维护费、劳务费、人民陪审员经费、法院专用线路租赁费、办案费等,通过以上项目实施,间接促进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审判监督、申诉涉诉信访等各类案件的办案业务水平,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改善执法办案条件,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便捷司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二)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业务装备标准》的通知:为从根本上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得问题,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确保实现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总体目标,建立执行工作长效装备保障机制,间接促进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审判监督、申诉涉诉信访等各类案件的办案业务水平,改善执法办案条件,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便捷司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三)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方法(试行)》的通知(云财政法〔2018〕34号)及《昆明市人民法院合同制书记员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规范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根据聘用制书记员人数、等级、经费保障总额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强化预算管理,严守财经纪律,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 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制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率 95%,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人民法院业务费】
人民法院业务费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势,使用财政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式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