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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一课|我院罗玮法官受邀为全市人民调解员、法律工作者讲授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之互动
  发布时间:2020-08-31 17:03:30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多元化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近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罗玮法官,受邀为全市200多名人民调解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一场有深度、有广度、有高度的互动教学。



讲座中,罗玮法官从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关系入手,与学员们分享了调解方法、典型案例的调解要务,并生动诠释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社会价值。



本次授课受到了市司法局领导的肯定,也受到了学员们的普遍好评,大家一致反映讲座内容“有深度”,案例“接地气”,展望未来“壮士气”。


人民调解员工作意义重大,是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为应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西山法院一直致力于从源头上有效化解纠纷、解决矛盾,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了全省首家诉源治理中心。


该中心邀请了人民调解员、公证调解、律师调解等第三方调解资源进驻法院,组成了一支规范化、专业化、多元化的调解队伍,构建“一站式服务”的立体化诉讼,并开辟出一条集约化、一体化、规范化、智慧化、立体化的诉源治理新路径。在这里,很多难啃的“硬骨头”都迎刃而解。


下面来看两个典型案例:


案例1


2011年,西山辖区内某公司与当地160多名商户达成回迁拆迁补偿协议,但商铺拆除后,因遗留问题,导致商户无法回迁。因纠纷涉及商户较多,大家意见不统一,争议持续时间过长,有的商户情绪比较激动。多年来,160多名商户多次上访无果,向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西山区人民法院诉源治理中心联合调解委员会多次找到当事人进行沟通,为商户讲解法律,分析案情,经过不懈努力,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公司向商户们支付补偿款。


这件长达九年的信访积案终于圆满解决了。


案例2


几年前,某地产公司与多名业主签订《合作建房协议》,约定购房人可以约定该公司开发的房屋,但该公司收取房款后,一直未按照约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也一直未建盖。


2020年5月23日,100多名购房当事人到西山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赔偿资金占用费。其他购房人听闻立案信息,也纷纷来到西山法院申请立案,购房当事人多达300人,西山法院诉源治理中心的专职调解员、公证处调解员等多名工作人员迅速对300多名当事人进行接待,并在5月27日-31日间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通过调解员的努力,购房当事人与开发商终于达成了和解。



西山区人民法院诉源治理中心的经验,能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提供有效借鉴。2020年8月20日,昆明市司法局与西山区法院共建的全市人民调解员培训实践基地,在西山区法院启动。这是昆明市首家设在基层人民法院的人民调解员培训实践基地。

 


接下来,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拓展合作领域,基地将助力打造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的人民调解队伍,多方合力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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