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的保障。在激烈的商业角逐场上,不合格的企业正在逐渐被市场淘汰。帮助这些企业及时转型或退出,则需要依靠法治的力量,借助破产制度,实现公平有序变革。
近年来,在破产案件数量增长的同时,部分破产案件中利益相关方之间的矛盾冲突激烈,衍生诉讼多等问题凸显,相关案件审理难度不断增大。
继西山法院召开了昆明水钢经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近期,西山法院召开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昆明水钢经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现场
案件详情
前情回顾:
昆明水钢经贸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22日,2019年年末,昆明市水钢经贸有限公司以经营不善,严重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西山法院申请破产。
此前,西山法院召开的昆明水钢经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了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
昆明水钢经贸有限公司破产结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由于昆明水钢经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工作涉及面广、法律关系复杂,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合议庭经过仔细审核清查,一番紧张筹备后,在近期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昆明水钢经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发言
此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昆明水钢经贸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到会债权人均明确表示放弃申请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权利。
昆明水钢经贸有限公司到会债权人
此后,昆明水钢经贸有限公司向西山法院提请裁定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报告,并根据民事裁定书将破产财产全部分配完结。至此,昆明水钢经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宣告终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营商环境就像空气,只有空气清新了,才能吸引更多投资,所以要创造更具吸引力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也是核心竞争力。按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值指标体系,办理破产是平定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指标。
此次破产财产分配执行,西山法院按照上级法院指示,主动发力,积极作为,分配执行仅用时3天,以高清偿率和高执行力终结破产清算程序,为昆明水钢经贸有限公司的退场画上圆满的句号。
在未来,西山法院将再接再厉,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为优化全区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持续助力西山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