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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被当成骗子被约见派出所?法官:“我们派出所见!”
  发布时间:2021-02-01 09:20:42 打印 字号: | |

 

What?!!

法官被约见派出所?

对!你没有看错!

什么情况?

一起去看看吧!

 

近年来,不法分子冒充公检法诈骗案件频发,对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严重影响了公检法机关的司法形象。


近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原告系昆明市西山区市民王某。


  案件详情
  据原告诉称,2019年7月,他到银行存款,不慎将9000元现金错存进了被告赵某的账户。事后,由于王某无法与赵某取得联系,遂向西山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了银行现金存款流水凭证,要求赵某如数返还。


 

西山法院审管办郭春利法官团队工作人员根据王某的陈述,到银行及派出所调取了相关材料,并在派出所调取的报案材料中获得被告赵某的联系方式,随即,郭法官拨通了赵某的电话……


 

“嘟嘟嘟……”

 

法官:喂,你好,请问是赵某吗?
赵某:是的,有什么事你说。

法官:我们是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的,我们收到一个案子,原告叫王某,他称错存了9000元到你邮政储蓄卡里,现在起诉要求你返还,请你来法院应诉。

赵某:好啊,你们来我家拿呀!

 

“嘟…嘟…”

(电话被挂断了……)

再次拨号

 

法官:我们是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的……

赵某:别以为你操着一口方言我就信你是法院的,你说的王某我都不认识,怎么可能差他钱,要钱是吧?你来西山区前卫派出所,我在这里等你,不来的是孙子!

 

 

原来是赵某把法院工作人员当成了骗子……

 

法官:好吧,我们派出所见。

 

“嘟…嘟…”

电话再次被挂断

 

望着再次被挂断的电话,郭法官一时哭笑不得,被当事人当成骗子约见派出所,这还是头一遭。

 

随后郭法官整理好材料,并通知了原告王某,就带着2名工作人员匆匆赶往前卫派出所。

 

半个小时后,郭法官一行三人与王某来到前卫派出所门口,等了10分钟却不见赵某人影,打电话也不接。

随后,派出所民警帮忙用110专线打给赵某,告知赵某之前打电话给她的人不是骗子,确实是西山法院的法官,赵某这才来到前卫派出所处理本案。

 

看到这里

你是不是觉得

她来了就会还钱了?

不,这事还没完

 

赵某:原告的钱存到哪里了,这卡号我不认识啊,不是我的卡号呀,我都没有这张卡。

法官:这个卡号是邮政储蓄银行螺蛳湾支行提供的,账户信息显示就是你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果你有疑问,我们现在就去附近的一家邮政储蓄银行查询。

 

于是……

郭法官又带着当事人

一同前往邮政储蓄银行核实情况


经银行柜员查询,该卡确实是在赵某名下,开户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目前卡内余额9038元,卡内的9000元确实是2019年7月24日存入的。

 

本案标的虽小,但因无法与被告取得联系,为查明案件事实,经过到多个部门调查取证,一切真相终于水落石出。

 

在查清真相后,赵某当场向办案人员表示道歉,因自己太谨慎,误把法官当成了骗子,造成了不必要的误会。

 

赵某当即请银行工作人员将9000元转入王某的账户,王某也当场写下了撤诉申请,至此本案圆满化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当接到法院电话要求领开庭传票时,你可直接到法院办公场地处理,如一直回避不接电话或不及时处理,法院会依法采取邮寄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届时如不到庭参加诉讼,则视为放弃抗辩、举证、质证的权利,法院将会缺席审理,这样不仅是对司法资源的浪费,还可能对自己造成不利后果。

 

本文被人民法院报、京口司法等多家媒体转载报道。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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