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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法院法官与省高院法官做客《新闻联合播》栏目,共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释法说理
  发布时间:2021-02-28 11:44:5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全面规范了法官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是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主要方法、重点案件、配套机制等,要求法院在遇到法律和道德难题的司法裁判时,应强化释法说理,亮明立场,不能“机械裁判”,该《意见》将于3月1日施行。

 

2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崔艳,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越应邀做客云南广播电视台《新闻联合播》栏目,为大家解读《意见》。

 

节目中,崔副庭长从宏观层面,向观众详细阐述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意义、如何引导法官正确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等内容。


杨越院长结合三个案例,诠释了基层法院法官如何在实践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

 

小案例讲述大道理,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案例一

2020年5月,昆明某物业公司对9名未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业主提起了诉讼,要求上述业主缴纳逾期的物业费并支付逾期缴纳物业费的违约金。

 

业主们则表示,物业公司存在环境卫生差、安保质量差、财务管理混乱等七个方面问题,并以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存在瑕疵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西山法院认为:
原、被告之间建立了合法有效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按照合同约定,被告应当履行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义务,虽然原告提供的物业服务存在瑕疵,但上述瑕疵并不当然免除被告的付款义务。与此同时,由于原告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法院没有支持其要求被告支付逾期支付物业服务费违约金的诉讼请求。该判决体现出法官在面对当事人利益失衡时,从公平的价值导向出发,对双方利益较好的平衡。

 

对于业主而言,其合法权益最好的救济途径,并非以不交纳物业费这种主动违约的方式来实现,正确的途径是业主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等方式,依法行使业主权利,以此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实际上,与本案在同一时间起诉的其他业主,在本案下判后,很快参照本案裁判交纳了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也撤回相关诉讼。该案中,西山法院法官以有效的裁判说理,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以一个案件,带动一批纠纷的化解,西山法院以履行审判职能的方式,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实现社会整体和谐。

 

案例二

2018年9月,刘某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并运到昆明销售,至西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时,已销售81公斤。被告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原告西山检察院认为,被告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并投入市场销售,危及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生命健康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虽然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但仍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故提起检察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其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并通过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西山法院认为:
食品安全问题,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本案中,被告向不特定的消费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危及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法院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采用七人合议庭的方式审理了该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通过让被告缴纳十倍有毒有害食品价款并在媒体上向公众道歉的方式,让违法者付出更大代价促其自省,也让受损害的社会公共利益得到可修复救济的积极效果。


本案审结后,被告不仅当庭履行了判决,还在回乡后积极向当地乡亲讲述本案教训,达到了良好的以案释法教育效果。该案中,西山区人民法院严格依照法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助力和谐社会建设,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案例三

2020年2月,原告金某向被告王某订购了25000只口罩。合同达成后,王某以货物被截留为由,不履行交货义务。后金某与王某签订《退款协议》,然而王某仅退还部分货款后拒绝继续还款,金某多次催讨无果后,向西山法院提起诉讼。


 

西山法院认为:
本案合同签订的时间点是新冠疫情较为严重的时期,合同标的是疫情防控重要战略物资口罩。虽然原告自认购买口罩的用途视为家人和亲戚防护用,但购买25000只口罩已超出个人及家庭的正常合理需求,原告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疫情期间不得私自囤积疫情物资的相关强制性规定。据此,西山法院判决双方当事人买卖口罩的合同无效,由被告返还原告货款,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占有货款利息的诉讼请求。


  当个人合同自由、平等交易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冲突时,西山法院法官从维护疫情防控大局的价值取向出发,以否定合同有效性的裁判,引导公众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国家政策与法律规定有效结合,将社会主流价值导入裁判结论,使价值转化为规范,以个案的形式为类似行为提供了司法上的价值指引。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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