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我为群众办实事 | 执行利剑!干警4小时成功扣回执行车辆!
  发布时间:2021-05-17 16:27:00 打印 字号: | |


申请人张某:“我自从在工地上做工受伤,不能剧烈劳动,就一直在家养伤,家里最小的孩子才一岁多,正是用钱多的时候,还好法官帮我扣到了车,不然就一分钱都拿不到了,谢谢西山法院的法官们。

 

4月22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人张某的电话,承办人带领3名执行干警,迅速赶往安宁某工地扣押执行车辆,仅4小时就将车成功扣回!


 

基本案情:

据申请人张某诉称,他2008年开始从事钢筋工工作,2019年8月从原公司离职,由于疫情原因一直未工作,后做工程承包的李某找到张某,让其在自己承包工程的某工地上做钢筋工

 

2020年3月19日,张某应约到某工地做工,在李某未向张某发放安全设备,进行相关安全指导培训的情况下,张某上岗做工。施工过程中,张某不慎从高处坠落,随后被送往医院救

 

2020年5月张某出院,由于手术后禁止剧烈运动,出院后张某一直在家养伤。后张某以伤后身体状况未恢复,无法正常生活和工作为由,向西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赔偿损失。

 

本案经西山法院审理,依法判决李某支付张某住院伙食补助费、后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16余万元。

 

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相应给付义务2021年3月18日,张某向西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西山法院对被执行人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发现李某名下有一辆车可供执行承办人立即将情况回告张某,并告诉张某如果有车辆线索务必尽快提供至承办人,以便进行实际扣押,如果只对车辆进行查封无法扣押法院仅能限制车辆被转卖,无法对车辆进行评估拍卖。

 

2021年4月22日11时承办人接到张某电话,称其发现李某名下车辆在安宁某在建广场工地附近,请承办人赶赴现场对车辆进行扣押。

 


由于时间紧急,承办人带着3名执行干警立即从法院出发前往安宁,在工地附近发现被执行车辆。而后,承办人与赶来的李某进行耐心沟通释法说理最后李某表示愿意配合执行,执行干警顺利车辆完成了扣押,并向李某说明,后续会对车辆进行评估拍卖,拍卖款项将用于实现张某债权。


   

法院的执行可以说是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执行人员必然面临各类抵抗、舆论压力等困境,其过程中的难度和工作量之大难以想象即使面对再多困难,再繁杂的案件形势,我们都始终坚守初心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群众权益,严厉惩治失信被执行人未来,西山法院将在砥砺前行中愈发韧劲,在风雨兼程中行稳致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最后,西法君再次提醒被执行人:珍惜自己的信誉,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责任编辑:综合办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