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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西山法院推出财产保全“四个一”便民利民措施
  发布时间:2021-06-10 17:29:51 打印 字号: | |

如果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

案件诉至法院

但对方偷偷转移财产

该怎么办?

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为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减少“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情形,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近期推出财产保全“四个一”便民利民举措。


一、制定一份文件


西山法院制定《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财产保全案件办理流程指引》,对诉前、诉讼、仲裁、执行前四类保全案件的受理、审查、实施、救济等进行了全面规范,并且就实践中常见的变更保全标的物、续保等事项明确了办理流程。



二、推行一套机制


2019年以来,西山法院在立案庭设立了集中保全窗口,由保全窗口集中办理财产保全案件,减少了财产保全流程,在便利当事人的同时提升了保全案件的办理效率。


三、推广一个平台


西山法院积极推广“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在线下接收当事人财产保全申请的同时,鼓励不便到法院应诉的当事人通过网络申请财产保全和保全担保。



四、落实一项政策


财产保全是为防止当事人转移财产,确保当事人胜诉权益最终兑现而采取的临时性控制措施。为了依法平衡保全案件当事人的权益,《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财产保全办理流程指引》明确,要准确把握财产保全功能目的,严格审查财产保全申请,强化申请人财产举证责任,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严禁超范围超标的保全,在保全过程中尽量不冻结企业的基本账户、尽量不死封企业正在生产经营中的机器设备、尽量不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尽量不保全信用良好且清偿能力充足的企业的财产,依法平衡保全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经营影响,支持合理置换保全申请,依法保障救济权利。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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