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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15 09:51:21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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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


第一部分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20年,区人民法院在区委和上级法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及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牢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围绕中心,依法履职。全年受理各类案件36240件,同比上升11.29%,审、执结34515件,同比上升14.59%,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综合结案率95.24%,同比上升2.74%;执行结案率96.69%,同比上升6.4%。员额法官人均收案884件、人均结案842件,同比分别上升19.46%和22.92%,再创历史新高。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四维一体”,打造解纷闭环西山模式。紧盯中央、最高法院改革工作要求,大胆探索、锐意创新,紧紧围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开展诉源治理、推进司法公开、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探索智慧法院建设等方面工作,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依托信息技术,审执兼顾,形成“矛盾靶向预防、多元促调求和、纠纷递进分流、裁判终局引领”的“四维一体”解纷闭环的西山模式。  

2.“五个靶向”,构建诉源治理西山格局。为实现前端矛盾靶向预防,西山法院于2020年8月成立全省首家诉源治理中心,依托该中心,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深化多层次、多维度诉源治理改革创新工作,从完善法律监督、突出赋强公证、开拓执源治理、创新数助决策、搭建预警平台等五个方面靶向施策,五面齐推,靶向预防,结合辖区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实践,开辟出具有西山特色的诉源治理新格局。

3.繁简甄别,建立科学案件分流体系。自民事诉讼程序程序繁简分流试点工作开始以来,西山法院升级改造原有工作模式,改革步入快车道。严格按照“简出效率、繁出精品”的工作思路,分别组建民事速裁法官团队和民事精审法官团队,加强案件分配工作的管理力度,建立繁简分离“双轨制”模式,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今年1-10月,速裁团队9名员额法官分流民商事案件13054件,分流率高达76%,改革经验在全市推广。

4.审执兼顾,打造集约高效执行模式。2019年11月,西山法院被确定为云南省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暨“标准化集约执行工作模式”试点法院,试点工作结束后,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为92.96%,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100%,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100%,执行案件结案率为81.92%,成为全市唯一一家“3+1”核心指标均达标法院,其中结案率排名全市第一,全省第二。2020年5月,建立全省首个功能齐全的“执行事务中心”,实现执行案件的一站式办理,做到执行工作质效与人们满意度双提升。

5.数助决策,司法数据助力地方治理。依托海量司法数据,与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紧密合作,对2019年西山区经济社会运行情况进行司法风险定量分析,形成《基于司法大数据的2019年昆明市西山区经济社会运行情况评估报告》,精准复盘2019年西山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热点,为区委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相关工作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工作经验被中共云南省委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编印报送中央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并抄送全省各地州市党委政法委学习。

6.智慧建设,信息技术助推质效提升。创新打造“24小时自助法院”,为当事人提供全天候的诉讼服务。运用云解纷在线调解平台、新视云信息交互一体机、微法院、互联网+智慧党建等信息化平台,与西山区辖区内10个街道办事处搭建专线,与社区、物业、交警、医疗机构、银行金融机构等架构信息交互系统,形成“1+10+N”的全网式诉源治理体系,以法治思维主动参与化解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助力基层治理,服务基层群众,有力推动诉讼服务水平、审判执行质效和审判管理科学化水平整体同步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机关)

(二)部门人员实有情况

2020年我院实有142名编制,全部是政法专项编制。本年年初在编人数127人,年内调出外单位及辞职退休合计7人,新招录干警2人,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数122名。我院有财务人员4名,在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我院能够严格遵照各级部门制定的财务法规法纪,对全院各种性质的资金实行财务归口统一管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收入合计6380.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62.23万元,占总收入的88.7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18.39万元,占总收入的11.26%。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收入合计8543.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12.46万元,占总收入的92.6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31.49万元,占总收入的7.39%。

2020年收入比上年减少2163.32万元,下降25.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2250.23万元,下降28.44%,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86.9万元,上涨13.76%,收入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支出合计66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4.91万元,占总支出的50.28%;项目支出3297.29万元,占总支出的49.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支出合计676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9.41万元,占总支出的45.80%;项目支出3668.55万元,占总支出的54.2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2020年支出比上年减少135.76万元,下降2.00%,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235.5万元,上涨7.60%,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371.26万元,下降10.1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34.91万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基本支出与上年度增加235.5万元,上涨7.60%,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8.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97.29万元。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68.55万元,2020年较上年减少371.26万元,下降10.1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43.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6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58.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99%。2020年比上年减少15.34万元,减少0.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20年公共安全(类)支出55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25%,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735.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4%,主要用于法院的基本支出;其他法院支出2808.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71%,主要用于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活动、执行活动的支出及各种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7.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0%。主要用于法院开支离退休经费与养老保险缴费及退休职工职业年金记实支出等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83.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8%。主要用于法院为职工缴纳医疗报销的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88.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主要用于法院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9万元,支出决算为39.63万元,完成预算的33.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63万元,完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的54.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三公”经费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到厉行节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7.37万元,下降30.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19、2020年均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47万元,下降23.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9万元,下降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三公”经费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到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6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6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63万元,主要用于外地开庭、了解案情、出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8.91万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76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03.15元,上涨43.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案件数量增加,用于办案的邮电、交通等费用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水电费、咨询费、物管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部门资产总额43460.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74.87万元,固定资产12144.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2.2万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2020年与2019年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506.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90.8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资产折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5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3460.55

         1374.87

         12144.29

9354.83

103.73

711.90

1973.83



42.2

 

29899.1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1.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6.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部门整体和项目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按要求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并将省级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实施情况以及绩效完成情况上报到中院进行汇总,最后由中院汇总形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我院绩效自评情况由中院统一进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四、人民法院业务费。人民法院业务费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五、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势,使用财政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式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附: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决算公开附表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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