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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标兵尹夏宇:运用“末端”经验,寻找案件最优“解”
  发布时间:2021-12-08 16:51:06 打印 字号: | |


尹夏宇,男,云南怒江人,中共党员,2015年进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工作。进入法院以来从事执行工作四年,他办理执行案件1700余件,后进入速裁团队从事审判工作,两年之间办理民事案件3500余件。2020年荣立个人三等功。

 

兼顾执行 快速审调

 

民事案件不是一个孤立的案件,其与执行案件是一个相互关联的关系,尽管现在的法院工作实行审执分离,但是审判兼顾执行,才能最优最快解决矛盾纠纷。

 

尹夏宇在办理执行案件的过程中,曾经遇到过极少数判决内容无法在实践中得到执行、矛盾无法解决的情况,直接影响了法律文书的公信力,所以对于双方当事人矛盾较大,难以调解的民事案件,尹夏宇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案件仔细进行分析研判,考虑矛盾纠纷的末端处理效果。对于当事人提出的不具备执行条件的诉讼请求,进行解释说明后促进当事人进行调解,若无法调解便劝导当事人在具备执行条件时,再对该项诉讼请求进行起诉或是依法驳回,以免产生合法,但却无法得到执行的判决内容,使矛盾进一步加剧;对于一些有履行债务意向却无力履行的被告,向原告解释清楚利害关系,劝导其主动作出让步,给予被告一定的履行宽限期,促使案结事了。

 


多年积累的执行办案经验让尹夏宇在办理民事案件中,能够快速抓住部分案件的堵点,在保障双方当事人权益的基础上,向当事人耐心解释清楚案件后续的执行程序,解除当事人的后顾之忧,使部分案件能够得到快速化解。对一些当事人分歧较大,但是案件事实清楚的案件,尹夏宇时常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耐心的向其释明利害关系,促进双方进行调解,使案件能够一步化解,避免诉累,取得了良好的定分止争的司法效果。

 

运用“末端”经验 寻找案件最优“解”

 

执行程序是矛盾纠纷的最末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是为申请人实现法律文书载明的权益的时候,亦是“真刀真枪”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的时候,正因如此,当事人积累的矛盾若在此时爆发,常常难以调和。如何使矛盾纠纷在“末端”能够平稳解决,这是尹夏宇从执行到审判一直思考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得从矛盾纠纷进入法院时就要开始关注和处理。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在民事案件开始送达时,尹夏宇就对案件进行了密切关注,在穷尽所有送达手段的基础上,对一些能够联系的当事人进行解释说明,把事实说清楚,把程序权利交待明确,让当事人积极主动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这种做法能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当事人因诉讼程序产生误会的激烈情绪,使其正常地参与至解决矛盾纠纷的过程。

 

尹夏宇在办理一件简单的欠交物业费的物业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在对业主所拥有的房屋进行上门送达时,被租户告知,已经向房屋业主转达了案件情况,他觉得不放心,便向租户要取户主的联系方式,租户借口拒绝提供。秉承谨慎的态度,他运用各种方式查询户主的联系方式,终于通过联系业主所在工作单位与业主取得联系,才得知业主对此案件并不知情,也不知道租户竟然欠交了长达四年多的物业费,手机号码早已更换,所以导致法院无法与其联系。最终,业主补缴了物业费,原告撤诉,案件圆满了结。业主认为,法院在办理案件时秉承了认真负责的态度,避免了其可能会被申请进入法院执行程序而对其个人带来的不良影响,对法院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给予尊重 换位思考处理案件

 

在审理完毕后,对一些文化程度较低或是对案件事实存在模糊理解的当事人,尹夏宇都会花时间对其解释案件情况以及合同条款,有时一个案件可能开庭至判决只需要一个小时,但他会花费两个多小时向当事人耐心解释,直到当事人明白清楚。当问到为什么在办案压力这么大的情况下,还要花费那么多时间释法时,他说,多解释两句,可能就能避免后续很多问题的产生。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都是人民群众,保障人民群众走进法院的权利,也要让人民群众明明白白的走出法院。这是他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实际行动。

 


“站起来,打招呼,倒杯水。”这是尹夏宇学到的处理案件经验。“不管能否调解,首先给予尊重,最后当事人都能给予你尊重。”他说。在多年执行经验中,尹夏宇已经学会了如何与当事人和谐沟通,他对办案的另一感想是:案件的结果由法律决定,当事人的感受由法官决定,很多时候当事人更需要的是尊重。通过换位思考,保持同理心,尹夏宇的工作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让当事人面带微笑地走出法院。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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