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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终本≠事了!西山法院恢复执行案件办理小组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发布时间:2022-03-28 15:42:48 打印 字号: | |

生效法律文书能否得到执行,主要取决于被执行人有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具体案件的执行中,常常法院在穷尽所有财产调查措施,并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后,被执行人仍然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只能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申请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再恢复执行。但在终本案件管理机制不健全、群众法律意识有待提升的大背景下,部分群众会错误的认为,“终本=没人管”,因此对法院执行工作存在一些误解。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通过设立恢复执行案件办理小组,对终本案件统一归口、动态管理。恢复执行案件办理小组的成立,逐渐打消了当事人“终本后没人管”的疑虑,形成理解、支持执行的良好氛围。

 


1.统一归口,分流执行法官压力

 

终本案件的核心是使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从执行程序中暂时退出,并无永久退出机制。然而,“退而不出”的终本案件逐年累加,后续当事人提供财产线索的核查,公积金、工资类案件定期线下扣划都消耗了执行法官大量的精力,滚雪球式的体量无疑让执行资源更加捉襟见肘。

 

20215月,西山法院成立恢复执行案件办理小组,将终本案件从一般执行案件中剥离出来统一归口管理,减轻了执行法官结案压力。西山法院恢复执行案件办理小组成立以来,对1698件符合条件的案件恢复执行。

 

2.畅通渠道,案件执行不停

 

法院在案件执行工作中发现,因定期轮岗,每年都有执行人员调离执行局,群众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找不到法官恢复执行上。

 

针对这一问题,西山法院在恢复执行案件办理小组成立前,对已调离人员承办的终本案件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的,需由执行指挥中心报局领导重新分配承办法官,增加了中间报批环节,效率降低。

 


西山法院恢复执行案件办理小组成立后,在执行事务中心开设执行恢复窗口,负责办理执行恢复事项,核查当事人提交的财产线索,符合恢复条件的,及时立案恢复执行。窗口逐案登记后,承办法官未调离执行局的由恢复执行案件办理小组将案件移送原承办法官继续执行;承办法官已调离执行局的,由恢复执行案件办理小组统一办理。

 

截至目前,西山法院已对调离人员承办的721件终本案件恢复执行。

 

3.健全机制,规范动态管理

 

与此同时,西山法院科学配置人员,抽调局内年轻精锐力量组建恢复执行案件办理小组,以1+2”模式开展工作:1人负责在窗口接待申请恢复执行的当事人,进行初步审查登记;2人负责外出核查财产线索,及时控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每六个月财产统查反馈结果,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历年终本案件展开“回头看”,再次核查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具备可供执行财产的及时恢复执行。

 

经核查,西山法院恢复执行案件办理小组对多件年代较久远的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其中包括2000年以前、2000年、2003年终本的执行案件。

 

下一步,西山法院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紧扣群众“急难愁盼”事项,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模式,探索推出更多便民利民措施,以实际行动交出令人民满意的答卷。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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