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纠纷要如何维权?
达成调解协议后,如果反悔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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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具有案情复杂、专业性较强、双方矛盾冲突大等特点,极易转化为“医闹”等恶性事件。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棕树营法庭联合昆明市西山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一站式司法确认便民服务,畅通线上“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渠道,为医患双方快速化解矛盾提供更便捷的“绿色通道”。
“法院+医调委”畅通诉调对接机制
发生医患纠纷后,棕树营法庭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案件指派给医调委,再由医调委根据纠纷类型指派专业的调解人员进行现场调解,最大限度精简调解流程,缩短办理时间。若双方当事人不在现场,还可以通过语音或视频方式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亦可直接线上签字确认。2022年,棕树营法庭联合西山区医调委调解医患纠纷14起,调解成功率100%。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巩固调解成果
虽然调解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缺乏强制执行力,协议双方经常在达成调解协议后仍存在争议,最终走上诉讼、上访等道路。当事人通过医调委达成的调解协议,由医调委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申请司法确认,棕树营法庭及时受理并依法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及时以裁定书的形式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同时,通过电子送达等方式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切实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
“调执结合”提高履行效率
棕树营法庭经审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为附带执行通知的民事裁定书,裁定书载明:
本案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裁定,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执行法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积极倡导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的同时,使其当庭或较短时间内履行义务,既快速有效实现权利人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减少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切实推进“调立审执”一体化。目前,涉医患纠纷调解履行率100%。
下一步,西山法院棕树营法庭将深化诉调对接机制,巧用、善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充分发挥专业性调解组织的优势作用,不断提升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