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实践中,部分案件因当事人对行政法规缺乏法律层面认知,难以做到既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又有效维护行政机关公信力。针对这一问题,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采取剖析诉讼请求、矛盾溯源化解,坚持突出释法明理,改变传统的互谅互让调解方式,努力将行政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外,最大程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近日,西山法院分调裁审中心顺利调撤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今年1月,某城市管理局基于熊某、王某的房屋面积增建,对两人作出强制拆除并罚款的行政处罚。熊某、王某认为城市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述违规事实与客观现状不符,房屋不存在增建或违建事项,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分调裁审中心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仔细审阅案件卷宗材料,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全面了解双方的争议和顾虑,通过剖析诉讼请求并综合分析研判,调解人员敏锐意识到,双方存在沟通不畅、对法律法规理解不到位等问题,相较于互谅互让,释法明理化解行政纠纷的效果更显著。
经过多轮沟通协调和耐心引导,原告抵触情绪和对抗心理得到舒缓,消除了对行政处罚内容的误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原告积极履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处罚内容,主动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书,在案结事了的同时,有效维护了行政机关的公信力。
近年来,随着市域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行政诉讼案件持续增长,涉诉行政争议呈现复杂化、社会影响大、矛盾难化解等特点。西山法院积极践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工作宗旨,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在行政案件的审理中,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无过错的案件,不是简单一判了之,而是深入了解当事人诉求,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
下一步,西山法院将始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向引导、疏导端加力用劲,持续加强行政纠纷前端化解、关口把控,聚力从源头上解决矛盾,不断增强行政案件调解效果,满足人民群众对高效、便捷、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