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前卫法庭依托“2+3(1)+N”机制实体化运行试点工作,联合前卫社区、前卫派出所,就居民反映的经济纠纷提前介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居民张女士几个月前在某美容店办理了充值消费卡,美容店店员承诺充值后将会定期返现,但到了约定的时间,美容店没有返现,当时为张女士办卡的店员也辞职了。张女士找到美容店要求退款,美容店以合同约定退款应扣减已消费金额及违约金为由拖延退款。
前卫法庭工作人员通过听取当事人陈述、查阅相关材料、实地走访,分析研判案情,并联合社区民警,组织当事人到社区进行调解,就涉及的法律问题给出建议,并结合案情释法说理。派出所民警也给张女士作了相关风险提醒。经各部门综合分析研判,派出所介入后续调查,此次纠纷得到妥善处置。
这是前卫法庭践行“2+3(1)+N”机制,联合基层力量处理纠纷的一次生动实践。
“2+3(1)+N”机制是在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公安局指导下,组建实体化运行专班,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探索。“2”,即由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和乡镇(街道)副职(派出所所长)任指挥长;“3(1)”,即由乡镇(街道)综治办主任、派出所副所长、司法所所长(派出法庭庭长)为指挥部成员;“N”,即卫健、妇联、民政、教育、基层派出法庭等相关站(所)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组成的基层解纷力量。
自昆明市委政法委印发文件以来,前卫法庭作为辖区内“2+3(1)+N”机制实体化运行的具体职责部门,积极响应试点工作,依托扎根社区的“联享法庭”,积极对接联合司法所、派出所、妇联等基层社会治理单位,形成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协同合力。通过入户走访、现场调查、当事人回访,定期对辖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开展梳理排查工作,并根据案(事)件类型、涉及人员情况等,制定针对性地化解和处置方案,让纠纷化解端口前移,让司法服务“触手可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西山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贯彻落实“2+3(1)+N”机制实体化运行试点工作要求,紧扣基层社会治理需要,深化“联享法庭”建设,切实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