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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举措抓实问题整改,促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4-07-15 14:42:16 打印 字号: | |

立案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第一公里”,执行则是兑现群众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这“一进一出”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法院系统坚持以目标为导向,明确提出以立案和执行两项工作作为评价回访的切入点和主战场。


 

今年4月新系统上线以来,西山法院执行窗口扫码3370条,共计向2492个执行案件申请人推送了案件码,扫码率和赋码率均达100%。同时,梳理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研判产生的原因。问题具体表现为三方面:一是态度差、办事慢和未一次性告知的问题;二是联系不上执行干警的问题;三是执行案件办理效率低的问题。西山法院牵住问题整改这个“牛鼻子”,以“3+3+3”一揽子举措扎实开展好执行领域评价回访工作,做好评价回访下半篇文章,让我们一起来了解。

 

针对反映出的态度差、办事慢和未一次性告知的问题

 

一是优化窗口职能。一方面增设了1号执行引导窗口,引导当事人规范填写立案材料,另一方面根据排队等候情况对4项执行事务进行了合并分立。把原需到两个窗口办理的立案和初次约谈合并到了立案窗口一次办理,避免二次排队。把原在同一个窗口办理但排队人员较多的恢复执行和执行接待分为两个窗口,由两名工作人员分别办理,减少等待时间。二是精简格式文书内容,避免当事人重复填写。三是“执行立案须知”上墙公示,使执行立案所需内容和流程指引直观明了。

 

针对反映出的联系不上执行干警的问题

 

一是实行承办人排班值班制度,执行局局长带头值班接访,每月不少于3次。执行局值班表月初公示公开,一方面在外网和微信公众号公开,另一方面在执行事务中心大厅显著位置公示,方便当事人查看。二是实行值班人员首问负责制。如果来访群众并非值班人员承办案件的当事人,值班人员也需问清案件情况,能当场答复的则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帮助联系承办人接访答复。承办人因出差等原因不在单位的,通过留言单的形式记录当事人反映内容,及时转交承办人。三是在显著位置公布监督电话,监督电话为院督查室的办公电话,当事人反映的问题未能得到有效处理的,可拨打监督电话反映。

 

针对反映出的执行案件办理效率低的问题

 

一是设立执前和解中心,引入第三方调解力量,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的情况下,在执行前化解处理一部分执行案件。二是在全市率先推出“预执废”工作机制,向金融机构提供化解不良债务的凭证,让有限的司法资源真正用在需要核实线索、需要处置财产的案件上。三是细化内部职能分工,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终本后申请恢复执行周期长的问题,专门成立恢复执行小组。

 

下一步,西山法院将进一步树牢司法为民理念,坚持把当事人监督评价回访工作作为服务群众的“晴雨表”和改进工作的“风向标”,不断解决问题、优化举措,以人民满意为标尺,写好执行工作答卷。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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